按照《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扶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通知》(揭府﹝2020﹞4号)的工作要求,对2020年1月至3月承租我司因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民营企业、个体户的经营性用房,包括商业用房、厂房(仓储)等给予减免租金。根据文件通知的指示精神,经上报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对承租我司的企业、个体户中符合条件的广东国雄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万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艳锋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三家中小微企业及曹晓新个体户共四家给予减免租金(2020年1月减免,2、3月减半)。